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升保安行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能力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苏公通[2020]54号《江苏省保安行业应急机动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安全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保安行业应急机动队按照自愿原则从全市保安服务企业中遴选优秀保安队员组建,坚持统一领导指挥、统一建制编组、统一训练标准、统一装备保障、统一拉动调用,推行规范化管理、军事化训练、专业化建设。应急机动队在市、县(区)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领导、指挥下,参与联勤联防、大型活动安保、突发事件处置、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是队伍组建。全市组建不少于300人的应急机动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保安员证》;身体健康,无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热爱保安服务事业,自愿申请加入。应急机动队按照便于指挥、便于训练、便于集结的原则建制编组,全市统称为“连云港市保安应急机动队”, 从应急机动队中挑选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注册消防工程师等相关资质,具备一定应急救援经验人员,编为保安应急机动消防分队。
二是教育训练。应急机动队日常训练由所属企业负责,重点开展保安执勤应知应会、队列队形、安全防范等知识技能培训。应急机动队集中训练由公安机关牵头或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度组织集中训练不少于10天,主要培训应急处突、反恐防暴、抢险救援等知识技能。应急机动队日常训练和集中训练可以邀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专家担任教官,开展相关专项知识教育训练。
三是装备保障。应急机动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配备防护盾牌、防护头盔、防护盔甲、长短橡皮棍、手持电台、警戒带、强光电筒、喊话器、小型灭火器等装备,所需装备由应急机动队员所属保安企业提供。应急机动队执行专项训练、专项任务时所需专业装备,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应急机动队员集训时统一着2011式保安作训服,执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勤务时统一着2011式保安执勤服,服装背贴统一标明“应急机动”字样。
四是调用管理。需要调用应急机动队在本县(区)范围内增援处置的,由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调用申请,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坚持统一领导、就近调用、梯次增援、协助配合原则,建立完善区域联动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分梯次进行增援,具体人数根据任务需要调动。
四、涉及范围
涉及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增援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下达调用指令的;高规格重要活动安保需要保安力量增援的;马拉松赛事等大型活动安保需要保安增援的;其他需要保安力量增援情形的事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保安行业应急机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