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务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负责全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院财务规章制度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全院财会工作规范情况及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院预决算、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3、负责院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核销工作;
4、负责院资金调控、收支管理和各类经费核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工资核定发放、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涉税事务等日常财务工作;
5、负责院群团组织、投资企业的帐务核算及财务监管;
6、负责院法人年度报告、信用评价,公休假核定等工作;
7、负责院系统财会队伍的建设,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全院进行财政政策法规学习;
8、牵头院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9、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