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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4月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4月2日至4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检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现单项否决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4个)
连云港赣榆公安微警务(微信)、东海警方(微信)、连云港东海公安微警务(微信)、东海人社(微信)
二、出现扣分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1个)
连云港民政(微信)
(二)功能无法使用(4个)
平安连云港(微博)、连云港赣榆公安微警务(微信)、连云港灌云公安微警务(微信)、连云港灌南公安微警务(微信)
三、责令关停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东海警方(微信)、连云港东海公安微警务(微信)、东海人社(微信)
请各单位对照检测结果迅速整改,于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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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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