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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时间:2022-11-08 11:11:57
  • 来源: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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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二、部门信息

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二楼73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0518-8063267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股东的证明材料

5.无外资承诺书

6.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不少于三名主要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7.办公场地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8.工商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十、法律依据

1.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2.广电总局令第34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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