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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10:57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连云港和美家医院

法定代表人:苏少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12-01号

2.机构名称:惠宇诊所

法定代表人:谢惠娟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海宁小区47号楼底商

3. 机构名称:向群诊所

法定代表人:徐晖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民主中路401-1号112室

4. 机构名称:新海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张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南新孔路东宝翔财富广场1044房间

本次公示期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45月16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