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服务协议项目的单位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项目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连云港和美家医院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 机构名称:连云港和美家医院
法定代表人:苏少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12号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本次公示期从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