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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第4期

信息来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08:59 浏览次数:

编者按:2024年7月16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要求,研究推动我市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朱兴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自觉贯彻落实到包括文物普查在内的文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紧扣实地调查这一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确保调查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谨,切实筑牢文物安全根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督促保,高质量推动实地调查工作落细落实。现将朱兴波同志讲话主要内容予以印发。

朱兴波同志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有删节)

朱兴波同志指出,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全面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机构,认真复核全市777处“三普”登录文物点,公布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94处,汇总形成普查线索700余条。完成孔望山摩崖造像前期勘察研究、上海大旅社保护修缮等重点文保项目,发布孔望山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成果,建成运行智慧文物地图,启动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测评估,不断夯实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也是我市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的巩固增效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严格按照普查实施方案,高质高效组织完成好普查各阶段任务,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高质量推动文物普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文物、名城、非遗等各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自觉贯彻落实到包括文物普查在内的文物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把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列入“第一议题”,反反复复学、用心用情悟,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扎实务实做好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真正把老祖宗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高质量推动实地调查工作落细落实。要严格按照“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紧扣实地调查这一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对市域不可移动文物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确保实地调查如期实现市域全覆盖。

一要把握工作原则,确保调查全覆盖无遗漏。这次普查工作,中央明确提出了“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的重要原则。所谓应查尽查,就是对“三普”中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复查,对普查准备阶段各地梳理的2012年以来新发现文物以及其他行业提供的遗产名录等线索进行逐一调查;所谓应保尽保,指凡是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都应该全部依法实施有效保护。本次普查对文物认定标准划定了1911年这条年代线,把清代及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全部纳入普查的认定范围,将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年代下限明确到当代。要增强实地调查工作的精细度,对凡是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古老建筑要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对达不到文物标准但具有一定价值的,公布为历史建筑。无论是已登记文物还是新发现文物,均受《文物保护法》保护,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对新发现的重要文物,要及时报请地方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要根据我市地域资源优势,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类别,针对性地开展石刻、封土石室墓、大运河等特色文物资源专项调查普查,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厘清地域文化脉络。二要把好质量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谨。实地调查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我市山多、岛多,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给调查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要坚持底线思维,超前研判应对,把困难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统筹好普查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在普查进度上,要结合地域特色及文物分布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小步快跑的原则,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制定实地调查计划后有序推进。在质量标准上,要严格对照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技术方案、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等文件的规范化要求,逐一落细落实,今年年底完成80%调查任务,确保明年5月底野外到达率、调查区域覆盖率、“三普”复查完成率均达100%,力争提前完成各项任务。在文物认定标准执行、文物信息采集上,要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文物数据、照片、图纸等各环节各要素符合规范。对实地调查中发现的文物消失、撤销等情况,普查队要及时报告,各级普查机构要现场复核、严格审查,第一时间上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同时,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强全过程质量把关。市“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对各地普查成果及时开展动态审核和抽查,纠正工作偏差,客观评价普查效果,坚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三要筑牢安全根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全国“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再次着重强调了“两个一律”的要求,即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各级党委政府要绷紧思想之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坚决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已形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让“两个一律”成为普查工作期间不可触碰、不可违反的“铁律红线”。要坚持边普查边保护、以普查促保护,把调查新发现纳入保护名录,结合正在开展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测评估,全面排查文物本体保存现状、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分析研判潜藏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整改,切实筑牢安全根基。要以普查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坚决纠正“拆真建假、拆旧建新”“重用轻保、重旅轻文”,健全完善在旧城改建、土地开发中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机制。中央文明办将“发生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文物火灾事故、盗窃盗掘文物案件、文物安全责任事故、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大规模消失和严重破坏城市的历史遗存、历史街区、历史风貌等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负面清单》,市委、市政府也将依法予以追责。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切实强化“四普”各项工作保障。实地调查阶段标准要求高、工作强度大、时间周期长,是文物普查任务最艰巨、工作最辛苦的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进一步建强各项工作保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广泛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及时汇报工作成效,协调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文物保护工作,亲自过问文物普查进展,亲自协调解决普查困难,确保本地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为实际调查阶段所需经费、设备、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通过调度、督导、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项任务按时间进度要求落地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支持做好文物普查、文保单位“两线”落图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文物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年度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为现场调查提供便利条件,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重要问题。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讲清讲透“四普”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更加注重线上线下全线发力,大屏小屏同屏共振,城市乡村联动发力,及时有效发布权威信息,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激发各界人士爱护乡土文物古迹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坚持“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结合普查工作创作文艺精品、开发文创产品,生动形象地讲好我市“四普”故事。要积极探索协调文物普查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可行路径,研究制定私人产权文物保护修缮的措施,让市民在胡同街巷里也能过上现代生活。三要坚持以督促保。本次普查与历次普查的最大不同是强化全过程执纪监督,实地调查正是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的重要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查严惩不顾文物部门劝阻、无视社会各界呼吁,明知故犯、顶风破坏的法人违法行为,绝不能让基层文物工作者代替领导干部背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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