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沿海A级景区涉旅船舶安全管理,7月23日至29日,市文广旅局结合“综合查一次”、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相关要求,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出动执法人员,对连岛、秦山岛、开山岛等景区涉旅船舶安全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连云区、赣榆区、灌云县文旅部门,市文化执法二大队以及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连岛街道等部门共同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对照《连云港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试行)》、《连云港市海上旅游休闲船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沿海景区涉旅船舶是否具有合规手续、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持证情况、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船舶配员情况、是否办理船舶和船上人员保险,以及船舶是否处于适航状态、是否按核定航线航行、是否在安全水域停泊等。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提醒督促相关县区尽快推进落实海上旅游休闲船舶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督促因存在安全隐患被交通部门注销“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经营单位在整改期间以及未重新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之前,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经营活动,确保船舶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