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座谈会,局领导李运昌、刘聪贤出席会议,市有关职能部门、地方乡镇政府、管理相对人代表及局机关处室、石梁河水库管理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围绕《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办法》实施3年以来执行情况、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利益相关方评价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第三方评估单位江苏硕杰律师事务所介绍了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等精神部署的一项年度计划,通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跟踪评估,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促进文件有效实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开展办法实施情况评估也是强化制度机制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工作的专业性强、覆盖面广、标准要求高,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听取意见、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咨询论证等程序,做好问卷调查、察访核验、舆情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通过客观公正评价涉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综合考量实施效果、综合效益和社会评价等因素,为政策后续调整完善、相关举措改进提供科学依据。要强化工作统筹,注重沟通协调,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全面提供评估所需数据资料,客观详实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严格落实评估要求,确保评估结论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客观性,高质量按时完成评估报告。
(供稿:法规处,责编: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