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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如玉(二)
信息来源:东海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8-1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做人如玉——方而不割。即方正而不孤傲,喻指坚持原则,却不与对立者断然划界,不相往来。

审计的核心职能在于查错纠弊,是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的监督活动。审计人在工作时,难免会遭遇被审计单位的误解,甚至产生对立情绪。或者被审计单位为隐瞒其不合法的财务行为,通过以钱物“拉”人、以权“压”人等“软硬兼施”的手段,企图让审计人降低乃至放弃原则,从而背离审计人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如同玉一般“方而不割”,在工作中既要坚决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保证公平公正,又要善于灵活应变,从被审计单位的视角考虑。要既指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完成审计监督的任务,又要给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协助被审计单位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双方共赢的理想局面。

做人如玉——廉而不刿。即突棱而不伤人,喻指虽本领高强却“为而不争”,能够善于与人达成和谐,形成共识。

审计人不应以监督者的身份自居,趾高气昴,要清楚这只是工作分工的不同,要以平等之心对待被审计人员,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理解被审计单位的难处,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中不说大话、粗话、过头话来压制或伤害他人。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考虑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状况,妥善处理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如此一来,既能完成审计监督的工作任务,又能推进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完善管理,进而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目标。

做人如玉——直而不肆。即率直而不放肆。喻指虽目标清晰明确,但并不肆无忌惮。

审计人的目标就是成为维护国家经济健康运行的“合格卫士”,始终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拼搏。工作中始终坚守审计的公平与正义,时刻以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来自我检验、自我勉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事把握尺度。通过对审计数据的全面分析、准确判断、客观总结、中肯评价、合理建议,达成审计的根本目标,从而守护党和人民的财产不受侵害。审计人在工作中要多听、多看、多想、多写,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持续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把自己塑造成为“问不倒、难不住、用得上”的综合人才,不恃才自傲,不狂妄自大、不得理不饶人,真正做到如玉般“直而有度”。

做人如玉——光而不耀。即光明而不耀眼。

当审计人在某个方面、某个阶段取得成绩时,应当学习玉的“光而不耀”,既不过度炫耀自己,也不以强光刺痛他人,要以平和的心态低调做人。常言道“成功也是失败之母”,审计人取得一定成绩是好事,然而如果不注重自省、自警、自励,就可能不自觉的恃才傲物,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他人都不如自己,从而在工作中停滞不前,止步于眼前的小成绩而不自知,最终从小成功走向大失败。我们审计人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成绩大小,都不能忘了审计工作者的基本职责,要兢兢业业,杜绝敷衍塞责,要随和自然,避免盛气凌人,要目光远大,不贪图眼前利益。光而不耀是一种智慧,低调做人彰显的是成功后的清醒与自觉,因为一个人的成就无论多大,都是在特定范围内取得的,正所谓“天外有天,人上有人”,放眼广阔世界,就会发现个人所得都显得微不足道,实在没有骄傲自满的资本。(仇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