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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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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日常消费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知晓度,做好政策引导、提高宣传覆盖面,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共计需要印发《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75000张,拟对上述印刷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服务采购。
3、 项目价格:本次印刷服务以总价报价进行评估,服务总价(印制+寄送)不得高于4.6万元。
二、谈判响应方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具备从事与印刷经营活动相应的法定资质(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经营许可、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7)投标人需已纳入本年度连云港市财政印刷定点服务单位目录(提供相应入围证明材料);
2.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成交单位,不得分包和转包完成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11:00
2、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参与者于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以上资格审查复印件递交到谈判地点。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监处 联系人: 陈平
联系电话:0518-85681530 18961360587
电子信箱:jdlygs@163.com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振华东路18号主楼501
2024 年7月25日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和全市电动自行车工作清单任务要求,需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为了扩大消费知晓度和宣传覆盖面,在城镇小区单元门和农村村务公开栏和人员聚集区印制和张贴《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
(二)工作内容: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计划面向全市主要乡镇和农村等基层地区印制、发放、张贴《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需对上述印刷采购服务开展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要求:
1. 需要印制《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75000张(其中:农村地区规格:52*76 cm,200g铜版纸)、(城镇地区规格42*57 cm,200g铜版纸);
2. 中标供应商应具备检验相关上述相关产品的印刷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承担《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的印制及印刷完成后的材料无偿寄送工作(寄递地区包括:本市指定的农村地区45000张,城镇地区30000张);
4.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两周内完成指定地区的寄递送达任务。
四、费用支付方式
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告知书》印刷和指定地区的寄递送达任务后方可进行相关费用结算。
在最终结算合同价款时如果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金额小于本合同金额的以实际费用金额结算,如果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金额大于本合同金额的按合同金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