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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查一次”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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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查一次”公开承诺书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6-28 11:06


全市广大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持续深化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成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我们公开承诺如下:

一、不报备不检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查一次”入企检查应在“综合查”平台或APP进行检查报备,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视同检查报备。

二、不告知不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上级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事前通知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等特殊情况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综合查一次”入企检查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电话、系统短信等适当方式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任务。

三、先扫码后检查。除依法不予公开或扫码可能影响执法检查等特殊情况外,执法检查人员入企开展检查时必须通过“综合查”APP扫描企业标准地址码,方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广大经营主体应主动申请企业标准地址码,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四、有检查必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合规整改建议,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请广大经营主体对“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入企检查时有执法检查人员违背上述承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