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08/2021-00065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市监办复〔2021〕3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107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段中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连云港市生产许可限制政策促进自贸区内实体生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企业便利化
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涉及的生产许可审批事项主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两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的规定,实施许可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共有10类,分别是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受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对由省级发证的5类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核发,分别是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目前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核发过程中,我局全面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除危险化学品外,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施“告知承诺”、“先证后核”,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生产许可证,后置现场审查或检查。对于符合要求实施“先证后核”、“告知承诺”的企业2-5个工作日内取证,需要现场核查企业15个工作日内发证,压缩至法定时限的四分之一。同时贯彻落实“一企一证”改革,企业生产经营目录内不同类别产品的,颁发一张许可证书。
自2019年9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实施以来,对自贸区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片区内共受理食品生产企业30家次,发证29家次。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注〔2020〕305号)要求,于2020年12月由自贸区所在地的连云区市管局、开发区市管局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等食品的生产许可)事项的许可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自贸区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制定惠企政策,推动产业聚集化
制定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1+8”政策实施细则,推进惠企政策兑现,探索非诉讼纠纷化解“管家服务”,打通法律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放宽金融企业准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免许可”、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化等多项举措。截至目前,片区注册企业已近万家,较获批前增加7.2倍。
全力打造中华药港、石化产业基地等一批优质载体,加快集聚产业链上下游项目,截至目前,中华药港一期40万平米标准厂房建成投用,吸引新医药产业上下游企业70余家;同步加快油气贸易产业布局,已有近100家油品贸易企业落户。成功举办2期连云港电商发展大会暨518网络购物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体验中心、海外仓等已相继投入使用,形成特色出口双向通道。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联 系 人:马盈
联系电话:189613600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