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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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08/2020-00080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市监办复〔2020〕10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128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128号提案的答复

点击数: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6-22 11:35

陈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其中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在这份文件的指导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成为未来食品监管的重要支撑。今年,省市场监管局也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全局“拉高线”项目之一予以重点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的建议,围绕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印发工作方案,构建工作体系。2020年3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保险制度,根据《省食安委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9〕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支持、稳步实施”原则,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银监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2020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由市食安办牵头建立市级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市市场监管局、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恒泰保险经纪公司和相关承保机构组成,主要职责为加强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方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对方案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评价。

(三)明确企业类型,稳步推进承保。根据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企业类型不同,分别制定不同的参保率标准,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主要食品企业覆盖率,要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品牌连锁超市、学校食堂等单位食责险“三个百分百”全覆盖。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充分利用连云港电视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政策宣传,于5月19日举办“筑牢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责险启动仪式,9家机构成立服务综合体,现场签约食品企业3家,保险金额15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针对社会公众知晓度低、企业缺乏风险意识的现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食责险产品、政策措施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普及食责险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

(二)强化跟踪督查。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督促提醒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投保,每季度收集企业投保情况报送各县区食安办及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银保监分局将通过非现场分析与检测、现场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冲规模、抢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和评估保险公司、经纪公司以及各细分行业市场运行的情况及规范市场秩序的效果,加强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方案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评价,真正使食责险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稳定阀”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助推器”。

感谢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继续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健康轨道出谋献策。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