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08/2017-00029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2、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定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4、指导和监督全市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查处重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跨区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5、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6、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
7、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
8、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9、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10、承办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建立辖区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开展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验,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承担社会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公正检测,计量产品委托检验;开展计量标准考核,计量认证评审,计量技术机构考核,计量人员考核等技术性工作;开展计量检测技术、计量器具校准与维修、计量管理咨询与服务。
(2)连云港市纤维产品检验中心
连云港市范围内各类纤维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絮用纤维制品、纺织产品的仲裁检验。为纤维及纤维制品、纺织品和服装、高性能纤维及合成材料在内的75个产品提供委托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
(3)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从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认证产品发证检验、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承担省市食安委委托的食品抽检、省市质监部门委托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省市工商部门委托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任务。
(4)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信息研究,促进技术监督行业发展。跟踪、收集、整理、加工、发行国内外各类标准和技术法规、WTO/TBT技术服务、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受理、初审、颁发、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受理、初审、颁发及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的维护;辖区内物品编码、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及注销的初审和上报;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局域网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加工、整理、编辑。
1.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情况
序号 |
内设机构名称 |
1 |
办公室 |
2 |
政策法规处 |
3 |
质量管理与监督处 |
4 |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
5 |
标准化处 |
6 |
计量处 |
7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
8 |
行政服务处 |
9 |
计划财务科技处 |
10 |
人事教育处 |
11 |
机关党委 |
12 |
纪检监察室 |
2.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单位情况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连云港市纤维产品检验中心、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强市建设稳步推进。质量工作列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召开了全市质监工作暨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大会,项市长在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制定了《连云港市质量发展规划(2016-2020)》。完成了连云港市质量分析报告。省、市级监抽产品合格率为92.8%、90.5%。树立质量标杆,康缘药业进入省质量奖公示行列,拟定新海石化获市质量奖候选企业。培育省名牌47个,正在公示之中。海州区市名牌的公示数居全市第一。42个产品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淮海工学院共同承担了《以质量战略推升连云港市企业竞争力的路径研究》课题。创新“互联网+”培训方式,培训企业人员2819名。签定了《质监部门服务盛虹石化系列投资项目工作备忘录》,建立了无缝对接全流程服务机制,推进我市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检验检测能力持续提升。打破先有产业再建质检中心的常规思维,在石化产业基地建设之初,积极争建省石化质检中心,得到省局批复。积极申报省净水产品质检中心,进展顺利。市质检中心被工信部核定为工业(硅材料)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此次全省仅有3家,将在硅产业检测领域拥有更大话语权;承担的“硅材料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通过验收。市纤检中心完成22万余吨棉花公检任务,得到中纤局肯定。上海、武汉等地5家军工企业将市纤检中心确定为原料产品性能评价定点实验室;首次参与由德国DRRR机构组织的国际能力验证项目比对,在29个国家、相关国际组织和来自欧盟的54家实验室中,检测结果被评价为“非常满意”。灌云县市场监管局、赣榆区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技术机构整合,组建成立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提升了检验能力和水平。
三是标准引领作用日益凸现。主导起草的《光伏用高纯石英砂》等3项国家标准获批实施,填补有关产品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空白。主导修订《电子产品用高纯石英砂》等9项行业标准,被工信部批准发布。采用国际标准16项。创成东海西红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达到12个,位列全省第一。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617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促进研发新产品。东海国家级农村综改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灌云行政审批中心、连云港特检分院等10家单位承担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通过省级验收。灌南食用菌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6个、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项。益海粮油等12家企业被批准为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印发了《2016年市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编写指南》,30项市农业地方标准审核发布。评定12个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市标准化研究中心被选定参加江苏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状况课题研究,调研成果受到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充分肯定。
四是计量认证基础不断夯实。起草并提请印发了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了《连云港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计量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6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以上确认。创成省、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73家。“两免费”检定全市集贸市场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1.4万余台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扩大了计量惠民影响。制定了《连云港市2016年能源计量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华乐合金等4家企业上门开展能源计量免费服务,培育连云港碱厂作为工业领域能耗领跑行动先进单位。在连云区连岛餐饮行业试点开展电子计价秤“五统一”管理,召开了现场推进会。省局分管领导批示肯定。抽检定量包装商品878批次,合格率达98%。74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计量中心重抓技术能力提升,新建计量检定、校准项目5项,技术改造扩项4项,不断满足计量检测市场需求。
五是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重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除一般事故隐患1637处,重大隐患整改督促率达100%。建成全市119电梯应急联动救援平台及服务标准体系,提升了救援效率。对电梯制造企业、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加强监管,落实了主体责任。实施电梯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58%,位居全省前列。电梯安全保障工程列入市“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基于“互联网+”电梯公共安全集控平台》获批质检总局项目。开展了气瓶、电梯安全监管攻坚战,安装二维码气瓶8.1万只。连云港特检分院《一种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露天防雷接地装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全年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5630多人次,培训县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监察人员获证325人,通过率居全省前列。举办了全市叉车司机职业技能竞赛,并组织参加全省竞赛,两人获得省岗位能手称号,市局获得优秀组织奖。灌云县市场监管局在伊山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临港分局分别设立特种设备科,强化了特种设备监管。
六是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规范。制定了《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强化安检机构监管,查处违规检测行为。巡查管理体系认证企业52家、3C产品认证企业和有机产品认证企业56家,完成85家检验检测机构网上审核。完善了连云港、临沂、日照三市质监局跨省域执法协作机制,严防小化肥区域造假。开展了农资、建材、“地条钢”、基础教育装备等产品“质检利剑”行动,检查生产销售单位582家,查办案件189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852万元。稽查支队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执法成效大幅提升。投诉举报中心处置各类举报投诉674件。
七是“两学一做”教育成效扎实。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意识。完善了“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三会一课”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党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市局党组织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开展了“对标找差创最优,左右看齐争上游”主题活动。实施终端反馈电子卡,强化了作风建设。对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电子监察,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开展质监文化建设,举办了话成就、歌飞扬“计量杯”质监之声文艺汇演,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省级机关工委前来调研机关文化和规矩文化建设,给予好评。市局机关、质检中心、特检分院获得省文明单位称号。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被国家检查组专家评价为机关单位中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先进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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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6年度收入总额606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48.54万元,下降了13.5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到的省质监局等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了1121.91万元。
支出总计6236.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89.95万元,增长了16.64%,主要原因为:⑴因本年增资、发放两年政府目标绩效奖,人员支出比上年度增加558.99万元;⑵技术机构相关展厅装修、设备维修及办公系统更新,维修费比上年度增加115.91万元;⑶调整临时人员工资标准等原因,劳务费比上年度增加61.26万元;⑷专用材料费比上年度增加98.2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技术机构与委托检验方改变结算方式,原来的委托检验费中仅包括检验费,2016年委托检验费中含委托买样费,仅省食药局委托检验买样费就比同期增加41万元。
(一)收入总计8637.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5693.9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23.62万元,下减8.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的省质监局等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2、事业收入125.16万元,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3.08万元,下降了15.57 %。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减少中小企业负担政策,技术机构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3、其他收入249.16万元,为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家质检总局拨入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省质监局拨入的认证经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应作为“其他收入”核算和管理的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01.85万元,下降了61.73%。主要原因是质检机构收到的工商、食药监委托检验费用本年度是由财政转移支付,不再直接拨付到单位基本户。
4、年初结转和结余2568.77万元,主要为连云港市质监系统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637.0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4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运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质量管理、计量管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管理等业务管理事务,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的技术支持事务(如,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更新改造等),标准化管理、认证认可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52.49万元,增长了6.66%。主要原因为一本年度增人增资幅度较大;二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量增加以及物价上涨,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成本相应比上年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12.86万元。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用于食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事务的经费,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给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的费用。与上年相比增长增加了306.86万元,增长了5114.33%。主要原因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的此项工作任务比上年增加较多。
3、科学技术支出0.3万元,主要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市科委批准的相关科研项目支出。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0.29万元,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住房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计算并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逐月补贴和老职工提租补贴等支出。2015年度在是质监系统下划第一个年份,错过了市级部门编制时间,因而2015年的经费未列入市级部门预算,经费采取预拨付后结算的方式,资金的功能划分未严格按照使用用途,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400.2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包括:在建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建设等需结转下年支付的工程建设款,需跨年度支付的检验设备合同款、专项业务费,以及2016年已预付尚未列支的工程和设备款等。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本年收入合计606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3.96万元,占93.83 %;事业收入125.16万元,占2.06%;其他收入249.16万元,占4.11 %。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本年支出合计62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6.88万元,占44.2%;项目支出3479.93万元,占55.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 5693.9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23.62万元,下减8.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的省质监局等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9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97.09万元,增长了8.1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资幅度较大,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因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质监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295.55万元,占总支出84.91%,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97.09万元,增长了8.1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增资幅度较大,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因素;二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量增加,与检验检测业务相关的成本性支出相应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87.31万元,支出决算为52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编制部门预算时,人员工资按调资前标准编制,年度执行时按调资后标准执行,后财政追加了预算。二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省食药监局委托检验任务发生的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3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479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人员工资按调资前标准编制,年度执行时按调资后标准执行,后财政追加了调资差额。
1、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18.46万元,支出决算数618.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00%。
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54.07万元,支出决算数133.4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8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691.63元,支出决算数791.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1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部分项目因客观条件原因未按计划实施,本年度完成项目进度以及本年度承担了省工商局、食药监局部分委托检验任务发生的支出。
4、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348.5万元,支出决算数75.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是需跨年度支付的检验设备合同款,以及2016年已预付尚未列支的设备款等。
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数116.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58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以及收到省质监局下达的认证认可经费。
6、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年初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数28.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4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一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数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00%。
8、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504.64万元,支出决算数1451.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96.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2016年底发放人员工资时,因某种原因被财政支付中心退回从而形成了事业运行结余。
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965.97万元,支出决算数1430.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48.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
10、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数11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公共卫生(类)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款)。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数88.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省食药监局的委托检验业务发生的支出。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类)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款)。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数22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省食药监局的委托检验业务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类)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年初预算134.24万元,支出决算数134.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类)提租补贴(款)。年初预算54.8万元,支出决算数5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的100%。
质监系统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质监系统2016年一般公财政拨款支出529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97.09万元,增长了8.11%。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度增资幅度较大,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因素;二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量增加,与检验检测业务相关的成本性支出相应增加。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87.31万元,支出决算为52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人员工资按调资前标准编制,年度执行时按调资后标准执行,后财政追加了调资差额。
质监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0.35%;公务接待费支出58.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7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39.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29%。比去年决算减少了8.0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实施了公务用车改革。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同样为本年度实施了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用车、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用车以及其他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
3、公务接待费58.88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5%。比去年决算减少了8.26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度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控制和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形成的预算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包括按规定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检验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24批次,5722人次。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8%。比上年度决算增加16.59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是质监系统管理体制下划第一年,各项会议召开得相对较少。2016年各项工作走入正轨,全年召开了大小的会议十余次,如职能部门召开的全市计量工作会议、计量推进会、全市特种设备工作会议、全市质量管理会议、全市质量强市会议、全市标准化工作会议、全市稽查法制会议,另外我局2016年还承担了两次省级条线会议:省民生计量推进会、省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大对会议费的管理,通过进一步压缩会议规模和时间,严控会议费标准。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5个,参加会议975人次。主要为召开质监系统年终大会、特种设备安全监会议、计量管理条线会议主、新标准宣灌会议、质量兴市相关会议等
连云港市质监系统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8.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95%。比上年度决算增加9.8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对外培训办班的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加强培训费管理,控制和压缩培训费用,相应压减和节约了培训费用。本年度组织了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9个,组织培训1227人次。主要为培训为到举办的全市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增训班(为期七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部分职工的再继续教育培训、计量检定员培训等。
质监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2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87.73万元,下降了5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二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控制和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也低于往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计量检定用检衡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3台,价值3032万元。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5万元,主要为集中采购的电脑、打印机以及专用检验检定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3%。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8%。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质监系统的事业收入主要有计量器具维修服务收入、查询标准,标准内容解读,试验方法指导,质量检验,检验技术咨询等服务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我单位的其他收入主要有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直接拨付的专项业务费、承担市科协的科研项目收到的科研经费、利息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专项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2011701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1702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计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4、201170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5、2011708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认可业务活动支出。
6、201170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准化管理活动支出。
7、201179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九、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21010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四、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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