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工作
首页 业务工作
索引号: 14253180/2022-00003 信息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5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民宗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内容概览:
时效:

市民宗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25 11:24:52

2021年以来,市民宗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大力健全法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各项职能,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提升民宗领域法制宣传效果

一是举办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落实意识形态整改工作要求,邀请省民宗委、市委宣传部领导,分别就宗教政策法规解读和如何准确把握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全市民宗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全市民宗系统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民宗助理等140余人参加培训。

二是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市民宗局坚持普治并举,切实履行宣法普法责任,坚持法治思维,将依法治理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2021年市民宗局局领导赴高校宣讲民族宗教政策法规3次、到县区宣讲5次,向县区(功能板块)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400余册。

三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以“送、读、学、看、宣”为主要形式,全市民宗领域集中学习、宣讲共92场次,张贴标语、横幅133条,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切实增强民族宗教界人士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

(二)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

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照下放权力事项重新梳理全市民宗领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到行政权力清单准确无误,办事流程规范高效,责任清单职责明晰。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要求,市民宗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

二是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更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内行政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制定市本级检查计划,按照计划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11月底前,我局3个检查小组分别联合市市场局、市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全部完成检查任务,共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领取清真标志牌餐饮店铺(企业)20处,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三是指导县区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市民宗局指导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民宗管理部门,举办赋予乡街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培训班,切实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全市民宗系统产生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0件。

(三)同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民宗局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审查清理2020年存量文件24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0份,审查清理2021年增量文件39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0份,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是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宗教事务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连云港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市民宗局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宗教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27条,将宗教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具体化,主要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的管理作出规定。2021年11月30日,连云港市十四届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听取市民宗局起草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印发,《办法》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备案审查等程序。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形成后,先征求相关业务处室和市各宗教团体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再征求各县(区)、功能板块民宗部门意见。在此过程中,起草小组前往部分地区开展调研,采取召开民宗干部座谈会、宗教界人士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实地听取宗教活动场所意见等形式广泛吸收各方建议,经过汇总修改后,将草案文本上传局网站进行公示,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法规处对草案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审议,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将正式文本报送市政府进行备案审查。

四是有效落实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相结合。市民宗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项目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对重大、疑难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坚持召开局重大案件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策,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有效防范我局在民宗领域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多项专项活动,推动落实法规要求

一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按照《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程序规定(试行)》要求,指导连云区墟沟教堂、海州区碧霞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两家场所于2021年10月底完成登记,取得《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

二是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和证件换发工作。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全市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基础信息进行校核,完成全市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录入“宗教工作服务平台”工作,目前新《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待省各宗教团体印制发放。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不断完善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行为相关信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2021年市民宗局新增执法人员1人,现有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6名,持行政执法证人员16名。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培训“三大举措”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各类风险矛盾。市民宗局突出问题导向,建立了由局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和运行,及时开通政务外网访问使用平台,对全市民宗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问题等线索,实行实时归集、动态更新、闭环管理,及时签收交办或督办事项,及时消除预警信息,确保平台有效运行,实现各类问题线索全流程处置到位、高质高效办理。2021年度,市民宗局共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53份,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隐患登记53条,并已全部整改完成,有效保证了日常监管与监管平台运行有效衔接。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民宗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贯彻实施《连云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先学一步,深学一分,学深悟透新思想,准确把握新要求,以上率下,层层推进,带领全局同志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务求将理论要求融汇到日常工作实践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有序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理论指导,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开展“四进”主题活动。组织各县区(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上下联动,立体式、全方位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

三、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每年普法内容多集中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法、安全生产法等,其他法律法规涉及较少。形式上采用张贴海报、组织宣讲、网上知识竞答等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指导县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较多,对乡镇特别是村(社区)网格员的具体指导较少。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不足,基层宗教工作人员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2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的刚性约束转化为工作的行动自觉,使各项制度的要求能够落实,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良性局面。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理民宗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机制,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培养一批懂民族宗教理论、有法律法规素养的民宗工作人员。做好《连云港市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全市民宗干部队伍素质,充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

三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系,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要文件、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审核把关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在民族宗教领域发挥好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