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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180/2023-00012 信息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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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民宗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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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2-13 10:05:06

2022年以来,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

(一)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实行局主要领导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统筹,分管领导抓具体,承办处室专人专责,协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事项制度,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要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问题决策有法可依,不偏离工作重点和方向,保障决策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深化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市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分,学深悟透新思想,准确把握新要求,以上率下,层层推进,带领全局同志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局党组班子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法治理论学习。依托“三会一课”和月度工作例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守正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梳理法定行政职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梳理更新全市民宗领域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权力事项总表、分表、登记表、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内容,做到行政权力清单准确无误,办事流程规范高效,责任清单职责明晰,实现了各权力事项的可靠高效运行,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目前,市民宗局政务服务事项有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12项,行政处罚19项。2022年度,市民宗局产生行政许可1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件。

(二)抓好行政执法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定《市民宗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及配套文件》、《行政执法文书汇编》、《行政执法流程图》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我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软件资料、补充了硬件设备,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同时,及时传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将“三项制度”作为解决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突出宪法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开展2022年全市民宗领域“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进教堂、进宗教团体等专项活动。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二是开展集中宣传。6月份,在全市民宗系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活动形式,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县区、功能板块民宗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全市三县三区三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的干部积极行动,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提高认识、掌握政策、强化责任,提高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2022年度,各级民宗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共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93场次。三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组织各县区(功能板块)民宗管理部门,上下联动,立体式、全方位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参加执法证换领考试。为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实现以考代培、以考促学目的,进一步提升民宗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市民宗局组织参考人员完成30学时线上培训,并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连云港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连云港市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连云港市民宗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方面的制度文件。市民宗局对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审查清理2021年存量文件39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0份;审查清理2022年增量文件38份,涉及市场主体文件0份,未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法治监管平台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实现业务办理对接,完成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的基本信息上传,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积极做好“三集中四到位”整改工作,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市民宗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按照“因事派驻”“择优派驻”“双重管理”的原则,重新确定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并配备2名工作人员,满足窗口AB角设置要求。

(二)有序推进审管联动工作。加强平台系统工作协同,依托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认证登录,完善业务处室信息,规范部门审批、监管角色配置和账号配置,实行审批事项、监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管理,推进审批、监管事项全链接梳理。推行审管联动闭环模式,开展审批事前信用查询,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聚信用数据,全程推进信用监管。

(三)强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完善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行为相关信息,达到网上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监督行政执法案件过程和结果等目的,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在线管理,多方式汇集行政执法行为数据,为提升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打造完备的民宗部门执法监督体系提供了便利。制定2022年度市民宗局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制定市本级检查计划,分别联合市市场局、市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和市民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共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领取清真标志牌餐饮店铺(企业)20处,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同时,完成省民宗委下发检查任务2次。

(四)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立由局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和运行,及时开通政务外网访问使用平台,对全市民宗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问题等线索,实行实时归集、动态更新、闭环管理,及时签收交办或督办事项,及时消除预警信息,确保平台有效运行,确保本系统监管平台推广应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做到应录尽录,线上线下跟踪闭环,提高数据办结率。2022年度,系统归集录入安全隐患数据50条,并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不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流动较快,执法人员少,执法条件差,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偏弱,良好的综合治理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随机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作用还不够显著,需要探索与更多部门、针对更多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并不断提升检查效果。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依据现有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政策法规学习月”“八五”普法、安全生产督查等活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

(二)提升基层民宗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机制,提升民宗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全年普法工作计划,作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宣传重点。 加强基层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工作。继续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优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形式,贯彻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三)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度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值班工作。继续优化各类事项办理流程,完善各类事项办事指南。落实《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合力维护我市互联网宗教信息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