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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180/2020-00009 信息分类: 民族、宗教/宗教事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4-15
文号: 连民宗〔2020〕26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30 08:45:00

各县区(功能区)民宗部门、司法局、法宣办:

为进一步提高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条例》的意识,根据省民宗委、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制定了连云港市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学习宣传《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方案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公布以来,各县区(功能区)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学习《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条例》的意识,根据省民宗委、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连云港市《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组织社会各界认真学习《条例》,推动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并自觉遵守《条例》,切实提高涉及宗教事务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全面熟悉掌握《条例》,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条例》网上知识竞答。4月28日至5月11日,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将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http://frjs.jschina.com.cn/)联合举办《条例》有奖知识竞答,各普法网站同步链接上线。各县区(功能区)宗教事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各界人士参与,并于5月25日将本地区、本部门参加竞赛活动人员名单、成绩和获奖情况统计报送市民宗局政法处。

2.将《条例》纳入各级学习内容。各县区(功能区)要积极推动把《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列入县区(功能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员授课内容。

3.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县区(功能区)要采取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各界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开展邀请省、市相关领导(专家)就学习贯彻《条例》面向宗教干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等宗教界人士讲《条例》。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将安排宣讲组根据需要到各地开展宣讲活动。

4.组织开展《条例》知识书面答题竞赛。结合6月份的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县区(功能区)在自行组织《条例》知识竞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若干人员参加全市《条例》知识书面答题竞赛。

5.组织开展执法演练。各县区(功能区)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择机开展模拟行政执法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熟悉运用,在观摩中总结不足、借鉴经验,取长补短,从而不断提高宗教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修订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一件大事。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出台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有力有效地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涉及宗教事务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认真组织,营造氛围。各县区(功能区)要成立学习宣传《条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要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地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各县区(功能区)要积极配合,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条例》,设置板报或宣传栏,张贴《条例》宣传海报,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普及《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各地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围绕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法规条款、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同时重视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3.抓好结合,注重实效。要与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宣传的关系,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工作进展;要与自身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效率、严明纪律、健全制度、强化服务;要与解决当前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各县区(功能区)要积极应对、认真梳理辖区范围内涉及宗教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4.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学习掌握《条例》是贯彻执行好《条例》的第一步,省司法厅已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全省法治宣传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各县区(功能区)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工作,将学习宣传《条例》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及时开展督促检查,推广工作经验,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将对各县区(功能区)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