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云港师专三附小物业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ZSFX2024090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师专三附小物业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随着在校学生的不断增加,截止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预估将有师生4500余名,83个班级。为保证学校日常保洁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物业保洁服务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时间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注: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第(2)、(3)项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环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磋商报名表(见附件)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小学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路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18-8583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7层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18705133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518-85838581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教育局网”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小学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附件:
磋 商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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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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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名称 |
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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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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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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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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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17:3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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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供应商在2024年9月11下午5:30之前将本表递交代理机构联系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