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5日,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委党校第一时间召开校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2.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校委会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校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常务副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3. 强化督查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校委会、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校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坚守党校初心”专题讨论,组织全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研究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 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成立“马”字号和“党”字号学科课程开发项目组,更新马克思主义经典课程3个;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更新和开发教学专题6个。跟进研究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组织教研人员积极参加各类理论研讨活动,建立教研处室审核、科研处复核工作机制,提高论文质量。 三是科学设置党性教育单元教学内容,在春季主体班中,综合运用理论授课、现场教学、研讨交流、党性分析等多种方式,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对外联合办学班次的教学安排和课程设置,严格把关培训项目,把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训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 关于“‘为党育才’基础支撑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教研咨一体化委员会教研指导职能,召开教研咨一体化委员会会议9次,研议督导教学相关事项3次;严格教研活动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执行;突出学科导向,修订完善《教研处室学科建设方案》;围绕连云港人文历史、地方党史等,推进教学专题开发。 二是成立校精品课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级精品课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课建设实施办法》;狠抓集体备课,开展内部说课评课活动;组织教研处室申报、专家评审,选定3门课程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第七届精品课评选活动。加大讲稿建设力度,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将讲稿质量纳入教学考核,完成2023年度讲稿汇编。制定主体班备选师资预案,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制定师资引进计划,组织3名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制定《2024-2026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名师工程”,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定师资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1期。 3. 关于“‘为党献策’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科研管理办法》,组建研究团队开展集体攻关,组织申报省部级课题。提高学术代表作质量,出版专著1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出台《2024-2025年科研行动计划》,定期召开科研推进会,加强组织引导,推动科研成果向教学转化。 二是发布2024年度全市党校系统调研课题指南,组织教师开展调查研究,编印《决策咨询参考》7期;举办决策咨询报告撰写专题讲座1期;咨政成果获省政府领导批示1期、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期。 三是建立健全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制定《主体班学员调研工作方案》,组织2024年春季学期主体班学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择优在《决策咨询参考》刊发。 4. 关于“其他职能履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市委党校2024年度业务指导工作要点》,召开县区党校常务副校长座谈会,组织县区党校教研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和课题研究。完成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印发《关于反馈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意见的通知》。 二是修订《对外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合规签订联合办学的培训班次办学协议,规范各项具体费用调剂使用范围;由专人负责培训档案收集整理,实行一班一档制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规范制定专题研讨班培训方案。 5. 关于“持续加强改进作风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教师开展调研活动;严把调研文章质量关,完善三级联审机制,提高调研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调整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制定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融入教研工作。 三是优化调整党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栏目,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推动校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功能更好发挥。 6. 关于“财经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科研管理办法》,对课题类型、课题申报、课题管理、课题经费等进一步规范。 二是制定《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招标方式、招标工作程序等进行规范。严格落实《工程维修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小额维修、零星维修项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确定物资采购方式。 三是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培训费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大财务报销凭证审核把关力度。加强对学苑宾馆财务的有效管理,对学苑宾馆收入支出情况开展常态化核对。规范执行《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公务接待办法》,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定期核查。 7. 关于“学苑宾馆风险隐患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广泛调研、深入研判,推动优化学苑宾馆管理体制。完善学苑宾馆内部管理和考核办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学苑宾馆成本核算办法,分类核算营业成本。制定《学苑宾馆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学苑宾馆财务管理。 二是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合同履行。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核把关,规范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增强食材采购招标工作的计划性,完成2024年度食材招标工作。加强对学苑宾馆出租事项规范化管理。 8.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差旅费报销的内控管理,规范做好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工作,按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 9. 关于“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党支部工作推进会,推动各支部完成品牌创建。制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计划,及时更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之家”学习资料。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做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手册》记录。 三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实施主体班次住校管理,规范学员请销假管理;修订《主体班次学员临时党支部(班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学员党支部工作机制。 10. 关于“从严治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党校工作人员外出授课宣讲、参加学术活动严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组织教师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校委会责任意识,狠抓制度落实,持续推进从严治校。 二是开展“做新时代合格党校人”大讨论活动,强化全体教职工的大局观和“一盘棋”思想,凝聚干事创业、团结奋进的强大合力,以风清气正的优良校风推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增强“党管干部”意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从严治校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制定《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提醒谈话。 11.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是修订《主体班次教学管理若干规定》,强化教研处室集体备课把关;严格落实教师外出宣讲、参加学术活动审批备案相关要求,加强对外请教师来校授课审核把关。 1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校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增加教务、科研等职能处室人员配备。 二是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通过学习培训、实施“青蓝工程”等方式,搭建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平台,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13.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校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校委会每月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不少于1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合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再检视,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是将巡察整改与市委党校“巩固提质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与教学、科研、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主体班次教学管理若干规定》等6项制度。 14. 关于“整改到位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方案,结合本次巡察整改,一体推进、把关销号。 二是严格执行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合理设定固定资产租赁租金标准。协调推动有关固定资产核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1. 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实效性,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2. 坚持从严治校,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党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充分发挥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的作用。 3. 注重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推动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坚守党校初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深化教学科研、人才队伍、管理服务、作风建设、机关党建改革创新,奋力推动办学治校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1088816;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办公室,邮编222000;电子邮箱lygdxbgs@163.com。
市委党校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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