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修订)》正在开展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港口建设决策的科学性,使港口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更为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调整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况
连云港港地处江苏省北部黄海海州湾西南岸,是陇海兰新铁路沿线广大地区最经济便捷的出海口,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之一。原《连云港港总体规划》于2008年2月经交通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实施,其中连云港区作为承担陇海兰新铁路沿线中西部地区中转运输的主体港区,是以集装箱和大宗物资运输为主,兼顾客运和散、杂货运输的综合性港区。为更好地指导连云港区的开发建设,2021年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重点对港区范围内集装箱、散货泊位和进港航道等级进行了提升,于同年获得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联合批复。至2023年底,连云港区已建成生产性泊位51个,形成货物通过能力约1.08亿吨,309万TEU,完成货物吞吐量2.3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604万TEU,已成为我国沿海综合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在陇海——兰新铁路沿线等中西部地区能源、原材料等物资运输和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
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范围:包括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所辖沿海岸线和相关水陆域。规划年限:基础年为2023年,水平年为2035年。
规划修订主要内容:
1. 吞吐量预测
根据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生产力布局和综合交通通达等综合分析,预测2035年连云港区货物吞吐量为3.24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为1400万TEU。
2. 港口功能
规划连云港区以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为主,兼顾滚装、客运和航运服务功能。港区包括墟沟、庙岭、马腰、旗台、大堤五个作业区,各作业区的规划定位为:墟沟作业区西区以滚装、件杂货、客运和航运服务功能为主,近期兼顾粮食运输;墟沟作业区东区以通用和多用功能为主,近期兼顾散货运输;庙岭作业区以集装箱、粮食及散货运输为主;马腰作业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近期兼顾散杂货运输和船舶修造功能;旗台作业区以大宗干散货和液体散货运输为主,近期兼顾航运服务配套和修造船等功能;大堤作业区以集装箱、客运为主,兼顾支持系统服务功能。
3.岸线利用规划
连云港区共规划岸线长度18.07km,位于南大嘴段至旗台山嘴,已利用港口岸线13.6km,剩余港口岸线4.47km。
4.总体布置规划
连云港区由墟沟作业区、庙岭作业区、马腰作业区、旗台作业区和大堤作业区等五个作业区组成,各作业区布置情况如下:
墟沟作业区西区:作业区规划岸线长1770米,布置9个1.5~10万吨级及以下滚装、件杂货泊位,发展滚装、洁净件杂货运输和客运、航运服务等功能,滚装泊位可形成年通过能力100万辆,件杂货泊位可形成年通过能力约800万吨,近期发展可兼顾粮食等运输。作业区陆域纵深约500~600米,规划陆域总面积100万平方米。
墟沟作业区东区:作业区规划岸线长1500米,顺岸侧布置5个5~20万吨级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发展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功能,可形成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200万TEU,近期发展可兼顾矿石等散货运输。作业区西侧结合军民两用码头泊位,布置1个5000吨级通用位,作业区东侧布局支持保障系统泊位。作业区陆域纵深约700~800米,规划陆域总面积120万平方米。
庙岭作业区:作业区位于原庙岭山北侧,墟沟作业区与马腰作业区之间,呈顺岸与突堤相结合的布置。作业区规划岸线长4400米(直线段约3200米),作业区西侧规划布置2个7万吨级煤炭泊位、形成通过能力约900万吨,中部庙岭突堤规划布置4个2.5~15万吨级及粮食泊位、形成通过能力约1000万吨,作业区东侧布置9个5~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形成通过能力约400万TEU。庙岭突堤近期发展可兼顾矿石等散货运输。作业区陆域纵深700~1200米,规划陆域总面积约280万平方米。
马腰作业区:作业区位于环抱式港湾南岸的中部,庙岭作业区和旗台作业区之间,现状布局为两个垂直岸线的突堤与港池相间布置。规划岸线长度1035米,规划布置3个5~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形成通过能力约250万TEU,近期发展可兼顾散杂货运输及船舶修造功能。作业区陆域纵深约1000米,规划陆域面积约110万平方米。
旗台作业区:旗台作业区范围自旗台山嘴至现南防波堤根部,西侧紧邻马腰作业区。规划岸线长度5600米,作业区西侧布置6个10~40万吨级干散货泊位区、可形成通过能力6000万吨,重点发展铁矿石、煤炭等干散货运输;作业区中部布置5个5~1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通过能力可达1800万吨,重点发展油品、化学品运输,及新型绿色燃料运输和加注;作业区东侧近期重点发展航运服务配套、船舶修造等功能,未来经论证后可建设大型干散货泊位。作业区南侧规划为大宗散货配套功能区,重点发展外贸混矿、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等大宗散货增值功能。作业区北侧99#泊位规划为液体散货泊位,泊位等级为1万吨级。作业区北侧陆域纵深400~1000米、规划陆域面积450万平方米,南侧陆域纵深约2000米、规划陆域面积460万平方米。
大堤作业区:结合围填陆域现状,提升规划泊位等级。大堤作业区位于西大堤内侧,西侧紧邻城区,东侧为东西连岛旅游区。作业区中部规划港口岸线3000米,布置8个5~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形成通过能力约500万TEU。作业区东侧规划岸线700米,布置2个5~15万吨级邮轮泊位。作业区其他范围内规划为航运服务及港城融合发展区,重点发展航运服务、城市、旅游等相关配套功能。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您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瑞,电话:0518-85817244,电子邮箱:599063286@qq.com。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肖杨,电话:010-57802672,传真:010-57802678,邮箱:7320693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