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公路中心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8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督查组针对市公路中心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为做好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项目,今年以来,市公路中心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积极部署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梳理风险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管控,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风险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印发《市公路系统限额以下招投标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宣贯学习,部署监督方案推进落实工作。组织制定《竞争性比选文件范本》《询价文件范本》,有效地规范文件编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廉政风险监督员体系。结合相关标准,启动制定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和限额以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
持续严格规范发包流程。其中包含严格落实发包计划公示制度、发包立项集体研究制度、招标意向预告制度;加强环节控制,建立招标文件多级审核和部门会商机制;严格执行一体化平台招采监管要求,所有限额以下工程发包均通过一体化平台操作,平台上线率100%;组织召开年度招标代理廉政座谈会,通报2023年招标代理考核结果并上报市局建管处;积极探索日常零星维修工程集中打包招采新模式,先行先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方案和提示函的要求,强化纪检监督职能,畅通异议和投诉渠道,所有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都主动接受纪检和社会监督,所有招标文件主动公布投诉异议渠道。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限额以下工程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今年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对2024年限额以下工程全方位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入推进“一工程一约谈”,让约谈成为常态,紧盯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确保所有限额以下项目发包均无有效投诉事项。
督查组采取抽取项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交流等方式,对2019年至2023年8月市公路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其中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重点环节。同时,督察组针对2023年8月至今,通过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监管一体化平台招标项目,就平台规范使用情况组织抽查。
下一步,市公路中心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发包主体责任,对标找差,抓好制度完善;探索创新,规范发包过程;多措并举,发挥监管效能,注重常态长效,不断提升限额以下工程发包水平,切实防范廉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