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118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的公告
2024年第(4)号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08-01 11:52:2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及我市公安部门相关意见,现撤销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共118人(详细情况见附件)。

凡被公告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18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撤销名单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18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撤销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