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现就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编制说明(附件2)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书面提出,并提交《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至标准项目联系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焕超
联系电话:0518-85804395,0518-85825522,13776499081
电子邮箱:gyzcglc315@163.com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
附件1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