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单位国旗管理工作,引导各集中办公区和局属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国旗的升降、使用及回收处置等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近日组织召开国旗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局安保处有关负责同志,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协调办常务副主任和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市机关物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局属两所幼儿园各分园园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对照新修订的《国旗法》,认真梳理总结国旗升挂、使用、回收处置等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深化大家对国旗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会议指出,国旗是国家的象征,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体现。正确使用和管理国旗,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更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行动。会议要求,各协调办和局属单位要依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本办公区、本单位国旗管理有关配套制度,明确国旗购买、升挂、使用以及回收等有关工作的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管措施,通过理顺工作机制,推动国旗管理工作向常态化迈进。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的升降时间和方法升挂和使用国旗,不得随意插挂、摆设国旗,不得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其他不合规格的国旗;各协调办和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国旗的升降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国旗升挂和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妥善处理突发问题,保持国旗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