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首次核发:
指初次登记的在用车,有效期至下次安全检验时间。
标志核发需下列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2.
车辆行驶证: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3.
合格证明:当标志核发系统无法准确判断车辆标志类别时,请车主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进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换发:
指已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取得下一个检验周期的标志。
标志换发需下列材料:
1.
合格检测报告;
2.
车辆行驶证:需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留存;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在信息不全时请车主提供。
补发:
已领取标志,但标志遗失,申请补领。在原标志核发点办理
。
标志补发需下列材料:
1.
填写《江苏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补发申请表》。申请表请在标志核发点领取。
2.
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不全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
证明材料:因事故导致标志遗失的,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保管不善等其他原因遗失的,提供作废的登报声明。
免检车辆核发:
与公安部门免检政策相同。
标志核发需下列材料:
1.
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醒车主注意点:
1.
请车主尽快领取环保标志。
2.
环保标志核发不收取费用。需要进行尾气检测的,由社会有资质检测机构负责,全市目前共9家。检测收费标准为:
采用稳态工况法
60
元
/
车次;采用双怠速法和不透光烟度法20元/车次。
3.
办理业务时,请车主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从而保证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车主,维护车主权益。
4.
环保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驾驶室前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