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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 来源:新浦工业园
  • 发布时间:2024-08-3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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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024年6月,新浦工业园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云港市3207061033单元详细规划(新浦工业园)》通过了连云港市政府的批复(连政复〔2024〕31号),规划范围包括新浦工业园东区(原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新浦工业园西区(原岗埠新经济集中区)及智慧物流园(原智慧物流产业园)3个片区,其中,新浦工业园东区规划范围东至浦新线(老204国道),西至204国道,南至洪夏线(老311国道),北至河堤路,面积约630.84公顷;新浦工业园西区东至经五路,西至发展路,南至洪夏线,北至纬五路、单庄路,面积约263公顷;智慧物流园片区规划范围东至纵一路,西至柏树南路,南至鲁兰河大道,北至许安路,总面积约200公顷。

为推进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适应新一轮产业转移的需求,实现园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指导园区产业健康发展,新浦工业园组织编制了《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新浦工业园东区、新浦工业园西区及智慧物流园3个片区,其中,新浦工业园东区规划范围东至浦新线(老204国道),西至204国道,南至洪夏线(老311国道),北至河堤路,面积约630.84公顷;新浦工业园西区东至经五路,西至发展路,南至洪夏线,北至纬五路、单庄路,面积约263公顷;智慧物流园片区规划范围东至纵一路,西至柏树南路,南至鲁兰河大道,北至许安路,总面积约200公顷。

3、产业定位

新浦工业园东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浦工业园西区重点发展循环再生资源工业、农副产品加工;智慧物流片区重点发展智慧物流产业、低废工业项目。

4、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4~2035年。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江路26号新浦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馨诺

联系电话:0518-85287969

邮编:222299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咨询及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51942801

邮箱:chwyang@njuae.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