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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支持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6:32:40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作者:综合规划处


根据《连云港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开展“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技术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技术支持。

(二)主要任务:分为前期课题研究和后期规划编制两个阶段。

1.前期课题研究。全面总结分析连云港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重点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对“十五五”时期连云港市工业的发展基础、阶段性特征、主要目标、路径举措及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三个重大”研究谋划工作。

2.规划编制专业支持。通过前期研究,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全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等要求,提出连云港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意见,按照规范的体例结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充分调研分析连云港工业发展基础,包括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等;研究判断“十五五”期间全球经济和技术发展态势,以及国家、省级层面的发展要求;研究提出连云港十五五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指标体系、战略布局和区域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路径、重大行动和工程项目、关键政策和措施保障。

(三)序时要求:前期课题研究在今年10月底前形成初稿,12月底前形成定稿;2025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基本思路》定稿,2025年9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11月底前完成《规划》定稿。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报单位需要具备相关产业咨询研究编制资质;具有承担地市级以上层面工业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验;牵头开展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和系统性研究,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经济发展决策部门采用。

4.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地市级以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主持省级以上产业政策制定、重大行业发展咨询分析的经验。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公告及附件已包括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要求,不再另行提供磋商文件。

六、申报时间、材料与方式

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9月3日)按照下列要求寄送申报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样式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印件)、具备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课题团队成员名单以及团队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及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5.近5年内类似规划成果及相关产业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等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正本1份、副本一式2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后邮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B座431室综合规划处;联系电话0518-85803520。

七、磋商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进行,在申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在纪检部门监督下,邀请规划、工业、财务等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在市工信局现场开启申报材料。专家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资料所体现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团队能力、课题报价、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经专家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协商签订正式合同。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连云港市“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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