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5-26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项目流标。
(2)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大洋高科热能装备有限公司/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剩余一家投标人芜湖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昕鼎人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流标,建议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