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1-25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合同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备 注 |
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10台纯电动牵引车采购 |
上海融合骏玖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770000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连云港华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7990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连云港双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不满足评标办法2.1.1签字盖章要求,根据评标办法:“3.1初步评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双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无效标处理。剩余两家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表决具备充分竞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