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9-00009 | 信息分类: | 其他 /决议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7 |
文号: | 连公委〔2019〕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委员会文件
连公委〔2019〕4号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市局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结合市局实际,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基本要求
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际行动,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民主评议党员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查找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党员队伍形象更好、作用更强、群众更认可。
二、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各直属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突出学习重点,打牢思想基础。组织生活会前,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民警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基层党建“堡垒工程”,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认真学习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领会“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突破之年的目标要求。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要组织党员民警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各直属党组织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推动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组织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组织委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对出差办案、休假探亲的党员民警要采取适当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各直属党组织还要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主动征求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树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紧密联系实际,深刻查摆问题。直属党组织班子要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和党员民警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此外,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主动参与谋划党组织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等方面进行查找;离退休党员要重点围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化解矛盾等方面进行查找。
(四)把握方针原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党组织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组织工作情况、检查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其他党员要联系学习、工作、生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发言步骤是:发言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五)严格标准程序,认真评议党员。召开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先由党员进行自我评议,再进行相互评议,然后对党员进行测评。自我评议时要对照评议格次标准,自定格次;互相评议时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地评功摆好。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评议中要重点评议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借调超过三个月的党员民警,参加借调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准确作出评定,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征求纪检、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并反馈给党支部。党支部汇总评议结果,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召开支委会对每名党员评定格次,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各直属党组织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各直属党组织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及时批评纠正。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市局直属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直属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市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督导保障等工作。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设计谋划、精心组织实施,高标准完成各项“规定动作”,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搞好统筹协调,合理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中,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检查督促,纠正存在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机关党委要适时对各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党内组织生活相关规定,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
各直属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确定后,要提前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要视情派员参加。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主要负责同志发言提纲要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时,各单位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对主题不聚焦、问题找不准、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能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月下旬前完成。各直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事项、整改承诺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请于3月4日前报机关党委备案。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要同步部署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尚未完成改选(增补)的直属党组织要先完成改选(增补)工作,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连云港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