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8-00348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07 |
文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支队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支队研究决定出台相关制度,以制度完善促进服务规范,有效预防、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 | ||
时效: | 有效 |
支队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市局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支队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支队研究决定出台相关制度,以制度完善促进服务规范,有效预防、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进驻集中制度
根据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支队11项应当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做到应进尽进。凡条件成熟不进驻的,对相关业务大队责任领导、具体责任民警进行约谈。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站受理制度
支队相关业务大队要对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研判,进一步明确前台后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已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1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后台不受理”“前台一站式受理”,确保群众少跑腿。对前台受理,后台需现场查验的,应由支队、县分局大队、所在地派出所共同签字验收。凡违反规定的,对相关大队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对具体责任民警提醒谈话,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
支队相关业务大队要根据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要求,认真制定《一次性告知书》,确保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做到“一次告知到位”,让办事群众一次就能弄明白,少跑冤枉路。凡是一次性告知制度未落实到位、导致办事群众上访投诉的,对相关大队责任领导、具体责任民警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
支队相关业务大队要根据省公安厅、市政务办、市审改办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微警务”建设,逐步完善“网上受理”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快递收取材料”“快递发放许可决定”范围,切实推进“不见面审批”制度,力争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凡是“不见面审批”制度推进不到位、被省厅或市局等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对相关大队责任领导、具体责任民警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许可卷宗归档制度
支队相关业务大队要根据市局关于档案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整理行政许可卷宗,定期将实体卷宗、电子卷宗归档至市局档案管理部门。凡是行政许可卷宗归档不到位、被市局通报批评的,对相关大队责任领导、具体责任民警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许可公示制度
支队相关业务大要根据市信用办的要求,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7日内在我市“双公示”系统中对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凡是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不及时、导致市局在相关考核工作中被扣分的,对相关大队责任领导、具体责任民警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连云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