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28/2018-00186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23 |
文号: | 连公交[2018]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效: |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连公交[2018]47号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常态化严管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支队各城区执勤大队:
现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严管严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交警支队
2018年5月4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常态化严管严治工作方案
为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热潮,强力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支队决定常态化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由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秩序大队,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督办。支队领导实行挂包制,每周至少督导一次、参与整治一次。
二、整治重点
1、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和骑行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行为;
2、行人闯红灯、翻越隔离护栏、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违法行为;
3、摩托车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闯红灯、走BRT车道、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私自加装高音喇叭、拆除消音器违法行为;
4、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停车秩序管理。以学校、医院、农贸市场、两站、商业街区周边道路和文明交通示范路为重点,各大队排查乱停乱放突出的路段,作为交通秩序严管街,6月1日起,对在交通秩序严管街乱停乱放的机动车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二)强化动态违法整治。除示范岗、护学岗保留必要警力、执行早晚规定勤务外,其余警力全部混编成组,集中优势警力查处非机动车、行人和摩托车动态违法行为。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商贩进出城时间规律和辖区实际,灵活安排查处时间、查处点位,严查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其中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要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现场收缴,现场无法收缴的,可以灵活采取路口劝导30分钟、抄写部分法条10遍、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等方式进行教育,并采集违法人身份信息抄告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对摩托车违法,要通过静态比对、拖移查扣、监控抓拍等措施,严格查处逾期未年检、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曝光。科技设施大队牵头,在无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停止线前施划“礼让行人”文字提示,在路口非机动车停止线前后施划“停车请勿越线”、“请勿逆行”文字提示。政工宣传大队牵头,组织大队走进社区、工地、菜场、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面对面进行安全文明交通宣传。整治工作中,每周至少一次邀请媒体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报道整治活动,展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