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9-18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GK2020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虎山临时过渡市场消防安全及市场环境升级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项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现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做如下变更:
原内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网银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整)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名: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巨龙路支行
账 号:527460167314
联系人:刘会计
电 话:17751687969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帐户内,并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电汇底单的原件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至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递交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收据原件,复印件装订于资格审查资料中。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意事项:a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现更正为:本项目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此更正内容在“连云港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变更公告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朐阳街道办事处
(海州白虎山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白虎山批发市场
联系方式:18961351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9号泰达大厦1楼门面(建信招标)
联系方式:15151263699/15905139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开岩
电 话:18961351215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