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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105号建议的答复
曹立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PPP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合作周期长、法律和政策制度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风险防控压力大等特点。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PPP管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是推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推进PPP项目健康、科学、高质量发展。我市PPP工作实施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督促PPP项目实施单位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法律顾问,逐步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推进PPP项目管理合法规范。
一、我市PPP项目模式推广情况
我市PPP在库项目包含交通、养老、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工程、旅游等领域,具体项目7个,总投资63.34亿元。截至目前,已有5个项目实现落地,招标确定了社会资本合作方。落地项目分别是海州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项目、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猴嘴片区综合开发及配套工程及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中医老年养护院PPP项目。剩余2个项目中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省财政厅备案也已通过,正在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近期已通过市政府批复同意,正在向省财政厅申请项目投资总额变更。
2018年12月27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重新对PPP实施范围进行修订,目的是更好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进一步规范我市PPP工作。2019年1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征集申报2019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的通知》,要求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加大PPP项目申报工作力度,做到应报尽报。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PPP工作,规范程序,夯实措施,力争更多的项目通过省级论证。
二、我市推行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情况
(一)落实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印发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文件,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今年年初,市财政部门已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区财政局及市各相关单位,要求建立我市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作为项目申报、方案论证、项目实施、后续管理,退出等法律咨询及专项意见书制度。
(二)遴选律所及经费安排。对于专业律所及法律顾问的选聘,按照国家“放管服”非禁即入原则和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督促项目单位择优遴选;我局专业法律顾问将在省级PPP咨询机构库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确定,为我市PPP项目依法稳妥推进发挥专业作用。2019年年初市财政局通过预算安排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涉及的经费,并按约定足额支付,确保我市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中医老年养护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猴嘴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江苏连云港临洪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等PPP项目已聘请了相关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的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研究我市相关政策方案。针对“发文明确我市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机制”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在已经转发省厅文件的基础上,细化落实,研究我市落实实施方案,争取下半年落实相关工作机制,为我市加快PPP项目推进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规范择优选聘法律顾问。针对“择优选聘PPP项目法律顾问”的建议,省级PPP咨询机构库尚未健全,下一步我局将适时在省级PPP律师咨询机构库确定后从中直接选取或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切实为我市PPP项目依法稳妥推进保驾护航。
(三)落实专业咨询经费。2019年年初我局已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将2019年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涉及的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并将按时足额支付,下一步,我市将建立专项经费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市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建立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将配备PPP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作为PPP项目申报、入库、实施、监督、检查的必备环节”的建议,我局将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的相关文件,出台落实文件,进一步要求列入省级PPP项目库的各类PPP项目建立专项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实现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确保PPP项目全过程依法合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周勇
联系电话:8552190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代联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