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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财办议〔2018〕43号
关于市人大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
第2122号建议的答复
夏兴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心城区环卫投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财政预算安排各区环卫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市财政不断加大对环卫工作的投入,建立专项资金保障环卫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市区环卫运行经费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州中心城区环卫运行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6:4分担。随着环卫作业标准提升,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市财政不断加大环卫投入。市财政2016年安排各区环卫经费专项资金9115万元,其中海州区7000万元,市财政2017年市财政安排各区环卫经费专项资金9470万元,其中海州区7300万元,2018年市财政安排各区环卫经费专项资金10290万元,其中海州区7800万元。同时,市、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逐步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2015-2017年累计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4036万元,其中2015 年1226万元、2016年1367万元、2017年1443万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各区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运输等。
二、市财政专项安排环卫发展情况
在2016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期间,市财政安排创卫专项资金5535万元,新建、改建及维修公共厕所380个;新建、维修垃圾转运站12座;增设果皮箱、垃圾桶等近5276只;购置环卫作业车辆156辆、机械化洗扫车10辆。为巩固创卫成果,2017年及以后年度市财政在各区环卫经费专项预算中安排近1000万元用于环卫各项工作的长效管理。
根据《连云港市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2018年安排城乡垃圾统筹专项资金255万元,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管理机制。
三、建议办理情况
(一)为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市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每年在安排环卫经费预算时,都重新测算环卫工人工资,确保环卫工人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从2014年7月起,专门对城区环卫工人工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此外,严格执行各项保障制度,我市出台的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城区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费计提基数由2025元提高至2300元。
(二)目前,市财政在测算人员经费时,基本按照普通环卫工人、企业化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三个标准测算,鉴于环卫工作人员基数大、人员结构多,下一步市财政将依据工作需要深入研究人员经费测算依据和标准,合理安排人员经费。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薛涵兮,联系电话:8552155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