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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财办议〔2018〕40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57号建议的答复
龚兴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非封闭地块学校建设费用》的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各区教育费附加扣除上解省部分,由市级财政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市区教育事业发展。考虑到海州区位于主城区,学校多负担重,市级财政近年在安排教育支出时一直向海州区倾斜,2017年,市财政作为财力安排海州区教育支出9051万元,用于支持区级各类学校校安工程建设、教育现代化建设及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支出。同时,市财政帮助海州区积极向省争取生均公用经费按70%比例给予补助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了海州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落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工作责任,近期市教育部门已开展对全市2019年基础教育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教师配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资源需求预警分析。海州区外来务工人员流入较多,教育部门将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增入学需求,适时调整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规划。
三、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情况
为了调动各区(园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市政府陆续出台我市各区(园区)土地封闭运作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封闭区域达到市区面积的70%以上,非封闭区域主要是新海地区老市区和偏远乡镇。老市区可以出让的土地基本上出让完毕,剩余土地需要进行旧城改造,而偏远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差,土地无人问津。
2018年4月8日,为保障市区旧城(棚户区)改造快速推进、有序实施,市政府已经出台《关于加快市区旧城(棚户区)改造攻坚相关工作的通知》(连政发〔2018〕43号),明确给予区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退坡激励政策,将对旧城改造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为海州区政府可用财力增长奠定基础,从而解决新建学校的资金来源问题。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
(联系人:赵蓓,联系电话:159051318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