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开】
【A】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089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孟文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东部城区教育等公共配套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学投入方面。一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连云区的教育投入,为了大力支持东部城区发展,对连云区实行了优惠政策,连云区收取的教育费附加不再上交全部留用,收取的地方教育费附加上缴市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教育支出时向连云区倾斜。201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建设及学前教育发展;同时还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资助等省专款近15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向上级争取教育资金扶持,不断加大对该区的支持。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的建设主要由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要根据城市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情况综合布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逐步理顺义务教育办学管理体制,今后义务教育学校的新建、改建工作均由所在县区、功能板块负责。对现有的教育优质资源可以进行交流,例如苍梧小学和连云区小学已采用集团化办学的方式,有效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在连云区的辐射范围。
二、道路建设方面。为了支持连云区发展,按照现行体制,连
云区收取的市政设施配套费全额留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除市财政按规定集中15%以外均留在连云区。对市区港城大道及连云新城的道路建设均由市级承担,区主要负责区域范围内的支路、辅路建设,有效缓解了该区的建设压力。
三、公交线路优化方面。近年来,市交通部门加快完善东部城区公交线路布局,在原有27条公交线路覆盖的基础上,2019年新辟了体育中心-连云区政府的B20等多条线路,调整优化了公交33路等线路,进一步减少了东部城区公交线路盲区,优化了连云区公交线网布局。为支持我市公交事业发展,市财政逐步扩大公交专项资金规模,城市公交补贴自2014年的4400万元,增长到6500万元。会同交通等部门积极研究建立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机制。公交成本规制制定后,将打破原有的财政补贴方式,对公交企业年运营成本和收入进行可靠计量,合理确定财政补贴额度,切实解决公交企业承担客运服务产生的亏损问题。为激励公交企业降本增效,公交成本规制将与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促进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增收节支。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指标及方法》、《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已报市政府组织实施。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与充分满足东部城区群众出行需要尚有一定差距,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提高公交运行效率的渠道,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朱建联系电话:85508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