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财办议〔2020〕49号
曹立志代表:
首先对您关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法律援助专项预算,提高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安排人员进行研究,并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中积极落实解决。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市财政部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秉承量力而行的工作要求,着力做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多措并举,全力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2016年7月,我市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市、县(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体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近年来市财政局配合市司法局不断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开展,全力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援助案件数量逐步提升。通过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等手段,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形成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更加广泛法律援助服务的良好局面。2018年、2019年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量分别为4910件、5428件,援助案件数量逐步提升。根据《2019连云港统计年鉴》数据,2018年底我市常住人口为452万,全市法律援助案件量与常住人口占比超过万分之十,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成效显著。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供需平衡有效保障。近年来,市财政局联合市司法局根据法律援助机构需要及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扩充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2019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工作人员23人,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法律援助律师3人,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各2人,机构人员配备及专业化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是增加法律援助专项预算,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专项预算由全市财政部门根据每年度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或人员数量,统筹考虑测算所需专项资金额度。自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后,市县区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投入,全市法律援助专项预算2018-2020年均增长29%,呈现大幅增长态势。从市级层面看,2017-2020年市财政分别安排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专项预算30万元、31.4万元、31.4万元、50万元,近三年年均增长19%,其中2020年较上年增长59.2%。从县区层面看,2020年赣榆区安排35万元,灌云县、海州区、连云区分别各安排30万元,2019年灌南县安排40万元,均达到《实施意见》中本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其中近三年增长较快的有灌南县年均增长61%,东海县年均增长59%,海州区年均增长26%。全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二、建章立制,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2017年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中央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规范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
一是综合考虑县区财力,设置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下限。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是根据本地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服务天数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虑到我市县区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差异较大、县区财力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在制定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时,采用了设置下限标准的方式,即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贴不得低于800元。据了解,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县区进入诉讼程序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已提高到1200元/件。
二是针对法律援助的不同服务形式,分类制定相关标准。在《通知》中按法律援助不同服务形式,明确各类服务相关标准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或其他场所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每日补贴100-400元;代拟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份补贴200-500元;举办法律讲座每人每次补贴500-1000元。目前我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标准一般按200元/件执行,法律咨询补贴一般按200元/天执行。对比与我市财力相近的淮安市,其现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及法律咨询补贴均为不低于100元/天。横向比较,我市执行标准适中。
三是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及受援人数较多案件,灵活放宽补贴标准。《通知》第一条第(三)款明确“案件特别复杂,成本支出过高的案件,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附支出费用票据,经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并报司法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补贴。”第一条第(四)款明确“办理人数众多的法律援助案件,可结合案件实际按照受援人数或具体工作量相应折算增加案件补贴。”上述两款规定已考虑到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特殊情况,允许适当增加补贴。同时在对受援人数较多的个别法援案件进行费用核算增加补贴数额时,未采取以人数为标准的算术级增长运算,而是基于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益属性、案件办理规律及政府财政兜底的可承受能力,设置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上限标准,便于补贴总额及风险可控。
三、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效益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积极提升公共部门管理和服务效率,构建完善财政“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措施,确保法律援助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连云港市财政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每季度对预算单位涉及财政、财务、会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实施日常监督,着重审查单位财税法律法规执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政府采购活动等预算执行情况。今年5月市财政局制定《2020年财政监督计划》,包括覆盖全部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和选取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的专项监督计划,通过随机抽查、多样检查的方式,做到日常监管全覆盖。实施联动监管,强化巡察、审计结果应用,举一反三,针对发现问题聚焦业务指导、整改落实。通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全方位覆盖的方式,加强预算约束,确保包括法律援助资金在内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资金发挥实效。根据《连云港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将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系统,对各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评估管理,项目执行期间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年末项目终了时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绩效管理成果加以运用。通过建立项目绩效与预算管理挂钩、责任约束与问责挂钩的机制,力求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督促预算单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并希望今后得到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曲峻禾
联系电话:85521495
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人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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