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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财办议〔2018〕41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09号建议的答复
曹立志代表:
您和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PPP进展的议案》收悉。我们会同市发改委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加强PPP模式推广,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对我市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投资,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但去年年底财政部、省财政厅出台了系列文件,目的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推广PPP模式。
经过清理,我市PPP项目包含了交通、养老、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工程、旅游等领域,具体项目还有7个。近一年来,我市PPP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总投资14.3亿元的海州开发区基础设施PPP项目、总投资3.2亿元的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和总投资10.6亿元的连云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相继落地,招标选择到了社会资本;总投资21.7亿元的猴嘴片区综合开发及配套工程项目以及总投资1.27亿元的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中医老年养护院PPP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议通过,省财政厅备案近期也已通过,均已进入招标采购阶段,其他项目也在积极推进中。
从落地情况看,多数为民营企业中标,符合国家倡导方向。多数项目还经过了财政部和财政厅92号文的层层新设条款约束,特别是省试点项目省财政厅又组织了严密的专家论证和现场答辩程序,2017年以后入库项目经过了最严的入库标准筛选,为项目的规范推进提供了一定的程序保障。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已决定对《连云港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连财金〔2016〕18号)进行修订,为了贯彻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近期国家出台的规范PPP模式的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政发〔2018〕23号)等省相关文件要求。一是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进一步规范我市PPP工作;二是细化PPP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强化政府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推广PPP模式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调动我市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市发改委还拟订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连政发〔2018〕41号文予以印发,细化明确了7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文件中提出在基础设施领域加大推广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2018年市发改委筛选12个项目纳入我市PPP后备项目库,总投资132亿元,这些项目通过连云港日报、市发改委网站、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广泛对外公布推介,市财政局也组织召开了相关处室座谈会,着手摸排重点领域未来两年计划采用PPP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做到提前谋划,重点推广,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
对于PPP发展防控债务风险,我们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在项目甄别上,加强PPP项目前期设计、策划、识别等基础性工作,明确项目标准、产出、需求等关键经济技术指标,切实执行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障财政补贴的合理性、跨期支付能力;二是在规范运作上,严禁地方政府通过PPP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在风险分配上,根据风险收益对等、风险分配优化、风险管理上限等原则,激励社会资本主动、有效管理风险,创新运作模式,做好债务风险隔离;四是在总量控制上,市本级和各区财政必须量力而行,严格控制10%支出红线。
对于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和执行过程的风险控制,今年我们还要举办一次PPP业务培训,针对我市多数PPP项目的进展阶段,着重围绕“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主题展开,我们也会鼓励实施机构全生命周期聘用律师,重点环节必须聘请律师及注册会计师,借助法律等专业咨询保障工作来有效防范PPP风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规范的基础上推广PPP模式,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王文博,联系电话:1396139009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