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财办议〔2020〕53号
尹文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与市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积极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发展。通过政、银、担多方联动合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采用直接投资、银行增信、分担风险等措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动力,营造健康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断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和金融共生共荣,政府相关部门主要工作举措有:
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服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立足行业监管与引导,进一步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服务。
(一)加强考核引导。调整完善银行业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优化“支持小微企业情况”指标内容,强化考核,促进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截至2019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58.68亿元,新增涉农贷款74.71亿元。
(二)搭建平台载体。大力建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和融资可得性。截至2019年末,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45万家,接入平台金融机构40余家,全年累计解决融资需求35亿元,同比增加30亿元。
(三)完善转贷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因临时性资金短缺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到期贷款的困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应急转贷资金5支,基金总规模4.58亿元。自成立以来,累计发生小微企业应急转贷业务1292笔,累计发放转贷资金63.69亿元。
二、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各项支持小微企业政策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资金池、引导担保为企业增信、设立基金直接投资和帮助争取上级资金政策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做优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类产品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风险共担”的原则,先后推出了“小微创业融资基金”、“科技贷款资金池”、“富民创业担保基金”、“苏科贷”、“苏微贷”等多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类产品。通过政银合作等方式,由财政部门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措施,并对小微企业逾期贷款做好垫付和代偿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投放规模,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政策效应,使符合条件的科技、农业、制造业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低门槛的贷款。省市财政部门共投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类产品共计2.52亿元,按不同的放大比例,带动69.85亿元小微企业融资。
1、小微创业融资基金。“小微创业融资基金”2015年6月由省财政厅和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设立,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设立了基金专户,承接省市财政资金和工行理财资金投资,开展风险垫付和风险代偿。该基金规模为8000万元,省、市财政各出资4000万元,按1:15放大,带动12亿元小微企业融资,基金与银行按照9:1风险共担。自2016年开展以来,“小微创业融资基金”累计发放贷款3524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5.35亿元。
2、科技贷款资金池。“科技贷款资金池”由市财政局、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业务,由市财政出资,资金池规模为2000万元,由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向具备较强创新性和较高科技水平、拥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发放贷款,按1:10放大提供担保和发放贷款规模,带动2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资金池、银行、担保公司按3:1:6承担代偿责任。自开展以来,“科技贷款资金池”业务累计发放贷款项目数127个,累计发放贷款金额3亿元。
3、富民创业担保基金。“富民创业担保基金”由市财政部门出资设立,用于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基金,担保基金委托融资性担保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基金规模为3000万元,按1:5放大,带动1.5亿元个人或小微企业融资,基金、担保机构、银行按6:3:1承担代偿责任,对于贷款15万元以下的免担保。自2018年开展以来,“富民创业担保基金”业务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4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6325万元。
4、苏科贷。“苏科贷”由省财政厅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风险予以补偿,省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风险共担”的原则,其风险责任由省、合作市、合作金融机构及贷款企业共同承担。资金规模2600万元,按1:10放大提供担保和发放贷款规模,带动2.6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企业,财政、银行按9:1承担代偿责任,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续贷企业和年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财政、银行按8:2承担代偿责任。自2013年开展以来,“苏科贷”业务累计为266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金额13亿元。
5、苏微贷。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与农行江苏省分行签订的《“苏微贷”业务整体合作协议》约定,结合连云港市的实际,由市财政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在连云港市行政辖区内合作开展“苏微贷”业务,资金规模为7600万元,由省市财政共同出资,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微贷”业务融资风险资金监管人,对融资风险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并负责“苏微贷”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苏微贷”发放贷款总额在一年内应不低于融资风险资金规模4倍,两年内不低于10倍。资金、银行按7:3承担代偿责任。自开办以来累计投放487笔,累计投放金额12.27亿元。
6、农担风险补偿资金。市财政局牵头江苏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拓展职能抓服务、打造平台促发展”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农担塔桥、银行主贷、企业受益”的原则,打造“政企担”三位一体主动服务农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新模式,积极引导金融活水注入我市实体经济,开展了农担风险补偿业务,农担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按1:20放大,带动4亿元农业中小企业融资,省农担、银行、财政按6:2:2承担代偿责任。截止2019年12月底,已累计为655个农业中小微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金额5.6亿元,且绝大部分不需要反担保。各项增信基金为中小微企业切实提供了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支持,一定程度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另外,我市设立的连农贷、省再担保连云港分公司也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中发挥了特定作用。
(二)积极引导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升
市财政部门贴息引导担保机构拓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坚持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优化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调降担保费率,将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费率降低到1.5%以内,500万以下(含)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综合融资成本。2019年各担保公司累计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31.27亿元,我市格斯达等七家融资担保公司的2020年符合降费条件的担保业务为55041万元,获得2020年度普惠金融担保业务奖补资金550.41万元。为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担保体系,平滑国企到期还款压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18年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亿元作为市级债务风险担保基金资本金,并启动相关工作。经先后对市金控集团、市工投集团(格斯达公司)业务承载能力进行综合比较后,最终市政府确定由工投集团格斯达公司作为风险担保基金的运作主体。随后,市财政局以注资形式将2亿元拨付市工投集团,工投集团进行资本金配套后将资金拨付至格斯达公司,开展对国企到期债务平滑担保工作,目前已运作近两年。
(三)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现有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过去几年,我市已累计将2亿元专项资金注资给市金融集团和工投集团。经国企按不低于1:1比例配资后,分别设立了现代服务业基金和先进制造业基金,通过“拨改投”、“专改基”形式聚合社会资本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从统计数据看,现代服务业基金已对外投资41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130万元;先进制造业基金已对外投资1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580万元。目前基金共计对外投资3.87亿元,在近年来“严监管、控风险”信贷收紧情况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低成本、长周期的可用资金支持,逆周期支持我市现有成长型企业做大做强。其中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联瑞新材1800万元,投资诺泰生物制药1080万元,助推联瑞新材2019年10月10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诺泰生物制药也正在积极申报材料,有望在科创板上市。
(四)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服务重点项目并带动增量产业集聚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是由省市共建的区域发展基金,注册资金20亿元,省财政出资10亿元,市财政、市金融控股出资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港产城融合发展,目前上合基金实际到位资金8.5亿元。截至目前,上合基金已实现直接或通过子基金对13个项目完成投资52.75亿元,其中母基金出资7.16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5.69亿元。助推国家级石化项目盛虹炼化一体顺利推进,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为2019年6月所投的江苏省重点工程、国家规划的重大石化产业项目,基金积极参与国家级重大石化项目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合力省市国有企业成立55亿元的专项基金服务重大项目,推动临港石化产业尽快发展,上合物流园基金总认缴省、市盛虹炼化金额3亿元,目前已出资1亿元。以资招商初见成效,打造连云港光学材料产业链。光学材料产业布局,30亿重大项目落地。2018年,基金为开发区招引30亿规模的慧智OLED光学新材料项目落地。该项目可实现年销售额90亿元,可将市开发打造为全国领先的OLED光学材料基地,且该项目已入选省重点项目名单。目前项目1-3号车间厂房即将验收,设备也于近期进场。2019年,基金招引另一光学新材料项目高驰新材料落地光学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总投资30亿元,市开发区光学新材料产业集聚初见成效。
此外,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还联合各业务主管部门,运用减税降费、社保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并积极争取上级技改、科技创新、绿色金融等专项资金,惠及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设想
市财政、金融监管部门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协调沟通,规范引导考核,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发挥现有基金的政策效应。发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加大产业金融政策和银政合作产品梳理、规范和整合力度,建立更加有效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技企业、制造业企业等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科技贷款的贴息、奖补以及风险缓释支持。强化对合作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考核,引入竞争机制,切实放大贷款倍数,放大有限的政府基金政策效应,实现预期设立的放大倍数目标并将该担保基金纳入局基金管理统一对外考核范围,强化后续监管,督促担保基金发挥更大效益。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市财政减收保稳的压力增大,年初市财政安排800万元,会同省厅800万元,共计1600万元拨付给小微创业融资基金。今后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将逐步充实做大专项基金规模,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繁荣金融市场。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借鉴广东、深圳等发达地区及省内其他市的先进经验,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我城市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切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融资需求。通过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着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三是规范为中小微企业增信。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范围和职责,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三农领域的融资担保作用。推动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及省融资担保基金的对接合作,进一步优化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免除反担保要求,加大对首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并逐步将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三农领域的平均担保费率和再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贵问题。
四是做大政府投资金规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对基金继续增资,做大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发展基金规模,设立医药子基金和化工子基金。下一步,我们要努力将政府投资基金打造成整合资源、汇聚政策、支撑经济的重要平台,力争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努力培育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产业发展引资引才引智。
五是强化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金融服务平台,加强政府部门间合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中小微企业真实需求,拓展更加符合中小微企业需要的产品。强化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融资主体的信息沟通,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信息共享、共用。实现中小微企业平台发布需求,各业务主管部门平台审核条件,担保机构联担共保,各金融机构抢做业务的目标,不断提升工作效率的目标。
感谢您对财政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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