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开】
【A】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187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文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新建学校建设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中解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海州区的教育投入, 2018年共补助海州区1.14亿元,用于支持校安工程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建设。同时积极帮助海州区积极向省争取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70%比例给予补助的优惠政策,当年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奖补等省专款4500余万元,大力支持了海州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根据目前债务管理文件精神,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暂停计提部分必须全部用于偿还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及其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方面的债务。目前,海州区大部分可用地块实行封闭运作,特别是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旧城改造攻坚相关工作的通知》出台后,明确给予区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激励政策,为海州区可用财力的增长、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的筹集提供了有利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实
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的建设主要由县(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目前,市财政正在积极研究完善教育投入相关机制,努力推动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