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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农科院玉带河试验基地沿通灌路门面房2间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24年3月4日下午3时整,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

1、连云港市农科院玉带河试验基地沿通灌路门面房2间三年租赁权,共计72m2,产权情况:属于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无产权证,业态功能:非居住,年租金起拍价:14400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二、拍卖方式: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通过竞价方式,价高者得;只有一家报名的,可按年租金起拍价成交。

三、报名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展示时间及报名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3月4日下午3时止,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316办公室。

五、拍卖相关说明和要求

1.该标的出租用途须为 办公、仓储、其他(不得经营饭店业务)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方案,委托人审核。

2.竞买人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该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出租土地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所载的出租土地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与权属证明及相关资料所载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公示3日后起5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当年租金。买受人不按期签署《土地租赁合同》或支付成交款项的,视为违约,逾期经催缴超过30天仍未缴纳的,委托人书面告知买受人,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桂拍卖人所有,买受人按期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和支付成交款项的,拍卖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

5.租赁期限:

租赁起止时间以拍卖成交后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时间为准。

6.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7.出租标的交付时间、地点:

买受人按约定支付租金后,与委托人办理租赁手续。

8.该标的现正在使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如因原承租人原因造成该租赁土地无法在约定时间交付给买受人的,由拍卖人负责清场,清场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因清场等原因而引发的任何矛盾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拍卖人处理和承担。

有意者,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凭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携公章)及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316办公室为准。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形式装入信封交到316办公室)

详情咨询:83081670       13912160163

附件:附件1,租赁合同.docx

                            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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